您知道嗎?您的「闖紅燈」造成多少家庭破碎!
【記者張淑慧/台南報導】
據統計,臺南市今(108)年1至6月發生A1車禍(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造成82人死亡,另有2萬844件A2車禍(人員受傷),致2萬8408人受傷;肇事前3大因素先後為「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態」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而因「闖紅燈」違反號誌規定造成之傷亡人數,計有11人死亡、受傷2,383人,其中又以機車「闖紅燈、搶黃燈」肇事,更造成5人死亡、1,667人受傷。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為有效降低闖紅燈所造成之嚴重交通問題,將善用「交通肇事斑點圖」等數據,分析歸納轄區發生事故熱區,適時調整各項交通勤務,精準執行交通執法作為。並於各民眾集會活動場合或座談會強化交通安全宣導,加深民眾因闖紅燈造成之交通事故,所導致嚴重死傷案例向民眾宣導,逐步導正民眾用路習慣。同時呼籲民眾「紅燈不闖、黃燈不搶、綠燈不衝」,並提醒民眾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紅燈右轉-機車及小型車處罰鍰600~900元,如果是闖紅燈的話,違規罰鍰金額則較高,機車處罰鍰1,800~2,700元,小型車處罰鍰2,700~4,000元,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害己又傷了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