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同享 有難同當 學甲警分局關心您 平安是回家唯一的路!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酒駕新法於7月1日正式上路,增設同車乘客連坐處罰條款,為了嚇阻累犯者投機取巧的心態,避免酒駕肇事悲劇一再重演,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重點1:酒駕初犯罰鍰,汽機車有別。
酒駕初犯者,機車1.5萬至9萬罰鍰、汽車由1.5萬至9萬提高為3萬至12萬。
重點2:酒駕、拒檢、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
二犯不論輕重直接罰到法規上限,機車9萬、汽車12萬;三犯不論汽機車,以二犯的罰鍰再加9萬;若持續再犯,無上限。酒駕拒測、拒檢者,由原本的9萬改為處以18萬元罰 鍰,並累計重罰,如果5年內拒絕酒測2次,不論汽機車都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則加罰至54萬元。
重點3:同車乘客也要連坐處罰。
駕駛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同車乘客處600以上3000以下罰鍰。(未滿18歲、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不在此限)
重點4:慢車酒駕,拒檢加重處罰。
自行車駕駛人,包含電動自行車或三輪車等慢車,酒駕罰鍰提高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絕酒測的罰鍰將變成2倍,可處2400元罰鍰。
重點5:重領駕照,先酒癮戒治,限駕酒精鎖車。
酒駕肇事者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該車輛。酒駕肇事被吊銷駕照,達年限後若重新考取駕照,車輛需安裝酒精鎖,無配備或由他人代為解鎖罰6000到1萬2000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