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定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酒駕 鳳警呼籲民眾醉不上道平安歸
【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鳳山警察分局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提高見警率,強力取締酒後危險駕車行為,協助民眾確實遵行『醉不上道』守法觀念,達到淨化行車空間,維護用路人、車安全的目的,鳳山警察分局108年5月份除預計動員所屬警力規劃6次以上取締酒駕、防制危險駕駛等專案勤務,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對於酒後易肇事路段鳳頂路、國泰路、青年路、光復路、五甲路、保泰路、鳳松路、中山東路、建國路執行全國性擴大取締酒醉駕車的專案勤務,以防杜酒駕肇事的發生,協助民眾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好習慣。
為遏止酒駕歪風,立法院於108年3月26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等新修正案,本次修法除將汽、機車駕駛的酒駕情形分別處罰外,另提高酒駕及拒絕酒測裁罰程度、增訂酒駕同車乘客的處罰,汽車酒駕累犯加裝「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酒精鎖)」等,以有效嚇阻心存僥倖心態。
鳳山分局108年5月份計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勤務6次,動員分局警力318人,攔檢盤查汽、機車160件,實施酒測122件,口頭宣導與勸導酒後勿開車171件,共取締酒後駕車違規85件,其中涉嫌刑法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者移送法辦者62人。
鳳山分局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安全是回家唯一的道路」,勿讓飲酒成為您的負擔,多多利用「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0800001006或撥110警察代為連絡)等替代方案,平安送您回家。
鳳山分局關心您! 鳳山分局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