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大型車輛(裝載土方)違規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記者張淑慧/台南報導】
臺南市安平區是市政府公告20公噸以上大型(砂石)貨車之禁駛區域,係因大型車車體大,行駛市區易影響用路人安全,故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亦對於該類大型車輛之行車時間、路線多有管制,以維護民眾之用路安全及維持交通順暢。
去年(107年)第四分局針對轄內大型車各類違規舉發共計156件,近期安平地區建案增多,大型車行駛頻繁,分局將持續針對易肇事路段、時段規劃專案勤務,以維護轄內交通安全。
分局長蔡進閲呼籲行駛管制區之大型貨車(裝載土方),除依規定向權責機關提出路權申請,更應謹遵交通法規安全駕駛,警方將持續不定期針對轄內重要路段執行加強取締工作,取締重點違規有砂石車超載、超速、酒後駕車、闖紅燈、無照駕車、爭道行駛、違反禁行路線、變更車斗、未使用專用車廂和未裝設行車紀錄器、未裝或裝設不合格防捲入裝置等及其他違規,並提醒駕駛人確實遵守道路安全規定,以守護民眾「行的權利」;此外,市民遇有砂石車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時,務必與其保持距離,萬萬不可緊臨併行或貪圖方便超車,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