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牽錯車 車主以為失竊
〔記者吳玉芬/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劉耀志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於10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一名女子稱機車遭竊,警員劉耀志、陳伯霖及江冠穎獲報後前往現場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是一名穿著藍色長袖上衣及灰色短褲的竊嫌騎走,返回派出所後又使用路口監視器車牌辨識系統發現該名竊嫌於13時許有行經失竊地點,警方立即前往現場查看發現該部車輛已經停放回原處。
經了解,杜姓車主當日8時許將機車停在自己租屋處門口,10時許要出門的時候卻找不到自己的機車,著急地報請警方協助。這時警方研判竊嫌就在附近,立即在周邊查看,發現有一名同樣特徵的女子正靠近該部車輛要留下紙條,警方立即上前詢問。
該名林姓女子帶著歉意向警方表示,自己前幾天把平常使用的自小客車送到汽車修配廠修理,汽車修配廠借了一輛機車給她使用,當日早上要前往汽車修配廠時,一時糊塗誤將另輛同廠牌的機車發動騎走,騎到汽車修配廠還車時,修配廠員工告知該機車不是維修配廠所有,林女這時才發覺自己騎錯車,趕緊將車輛騎回原處。
警方立即請林女回到派出所,並與汽車修配廠確認林女所言,最後確認林女確實是騎錯車,警方便找來杜姓車主解釋這場誤會,杜姓車主及林女雙方均鬆了一口氣,也相當讚揚警方積極追查案件的精神。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民眾騎乘機車或駕駛汽車千萬別忘了拔鑰匙而讓宵小有機可乘,造成自身的損失。為民服務是警察目前首要工作之一,在民眾遇到困難時,警察會竭盡所能給予關懷及協助,讓民眾都能感受到警察的用心和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