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查可疑男子 交通崗警查獲通緝犯
〔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警員郭旭秦於107年5月18日執行交整勤務,行經台斗街時,見一名男子行跡可疑,於是將該名男子攔下盤查,一查竟是遭嘉義地檢署發布通緝1年半尚未到案的通緝犯。
郭員於執行交整勤務時,見一名男子行跡可疑,於是攔查詢問,該民向警方表示未攜帶任何證件,但願意報身分證號供警方查詢;員警就該名男子提供之身分證號作查詢,一輸入警用M-Police立刻顯示查捕逃犯資料,男子發現自己竟遭發布通緝,即向一旁移動作勢欲逃跑,員警立即喝止該名男子,並立即請線上同仁支援,將該名男子帶返派出所偵辦。
據陳嫌表示設籍在嘉義市西區,但平時都住在忠孝路附近,很少回戶籍地,所以沒有收到法院文書,但自己先前還有刑事案件未處理,所以並不確定自己有無遭發布通緝,經警方查詢後,聽到自己竟是通緝犯,原本想要轉身離去,但遭警方制止後放棄掙脫,決定坦然面對法律刑責,全案警方訊問後移送嘉義地檢署歸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後湖派出所所長蔡明坤示:「躲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防制及打擊犯罪是警察之責任,警察將持續掃蕩犯罪,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使嘉義市續朝『安全』、『安心』、『安康』之三安城市願景邁進,讓治安環境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