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不詳男子行竊店家 警瞥見即速逮
〔記者薛恕禎/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副所長李文博、警員李明翰深夜執行22-24時巡邏勤務,瞥見路邊一名行人特徵與日前在轄區內犯案竊嫌相符,經細心查證該名林姓犯嫌身分(年約40歲)及盤問男子涉嫌行竊店家行為態樣等,林姓犯嫌始坦承所犯罪行,警方全案將林嫌案依涉嫌觸犯刑法竊盜罪嫌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長榮派出所日前接獲轄區內店家報案表示,店內擺放販售之財物疑似遭到一名流浪漢竊取,受理員警獲報後到場查處,經調閱監視影像發現竊嫌進出店家階以徒步方式前來及離開,由於竊嫌犯案時並無使用任何交通工具致增加受理偵辦員警的進一步追查困難度,當受處理員警苦於一時查不出該竊嫌之身分時,恰巧派出所正在線上執行深夜22-24時巡邏勤務的副所長李文博與警員李明翰,見一名穿著迷彩上衣男子行走在路上與通報行竊店家財物之竊嫌特徵相符,警方立刻靠近上前向該名男子加以攔停盤查身分。
經警方細心提問男子是否涉嫌行竊店家財物並經查驗調閱店家監視影像比對,果然查證到該名男子林○○(年約40歲)涉案之犯行,林姓嫌疑人自知犯行遭識破後,自認無法狡辯始向警方坦承所犯罪行不諱,並辯稱其當日係因為喝了一些酒而迷迷糊糊的致一時思慮不周才會行竊店家財物,雖然事後林嫌也將當時行竊的財物全數交出,惟其所犯罪行顯涉刑法竊盜罪,警方乃於將林嫌帶回配合調查訊問後,將尋獲贓(證)物交由失主認領回保管,並全案調查完成後將竊嫌案依涉嫌觸犯刑法竊盜罪嫌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所長盧榮吉表示,本案竊嫌為一名居無定所之流浪漢,因此增加警方難以追查其身分及住居所,致於調查過程中一度陷入查緝偵辦的困難,經同仁巡邏時眼尖發現路邊特徵相符的竊嫌,立即向前盤查嫌疑人身分,而迅速將竊嫌查獲到案,並將被害店家損失財物起獲歸還,對處理員警之積極作為表示嘉勉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