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包包遺忘遭侵占 警循線尋回
〔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竹園派出所所長呂坤林表示,派出所員警於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於事發當日(3月31日)到嘉樂福夜市釣魚遊樂機台區(娛樂類)遊戲完離去後,遺留隨身包包未帶走,經回頭尋找時包包已不翼而飛,案經員警棄而不捨積極展開調查,並經調閱夜市釣魚遊樂區附近監視影像過濾比對,經檢視影像中發現有一名中年男子趁著人員較少時快速拿取機台上消費民眾遺留的包包得手後離去,經訪查涉案男子身分後,遂循線前往查緝將犯嫌通知到案接受調查訊問,犯嫌沈○○(男性、年約58歲、犯有竊盜前科、嘉義縣人)坦承犯案不諱,供稱因為起貪念,所以見被害人遺留包包忘記帶走而將包包拿取得手,攜帶到嘉雄陸橋下把包包內錢財、物品等占為己有,並將被害人放置在包包內的智慧型手機丟棄在農田香蕉樹下,犯嫌經警方查緝到案後雖對自己的一時貪念起而向被害人致歉與感到非常懊悔,警方仍於調查後將犯嫌案依涉嫌侵占罪嫌報請法辦,並將尋獲物品交由失主認領回保管。
竹園派出所警員蔡昌翰於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其於樂福夜市內一家釣魚遊樂機台區(娛樂類)消費完離去後,將隨身包包遺留忘了帶走,蔡員獲報後立即前往查看處理,於趕赴到場後見一位民眾急忙的向蔡員揮手招呼,蔡員遂快速上步靠近詢問,經詢問了解事情發生經過原委後,立即調閱店家附近監視器監錄影像過濾比對,細心的蔡員經確認案發時間後仔細觀看監視影像畫面,發現有一名中男子涉嫌拿取報案被害人遺留的包包得手後離去;蔡員遂經由調閱影像中之可疑涉案男子資料查證比對,並向所長呂坤林報告,所長隨即指派查緝員警官文男、劉益志前往查緝,循線將犯嫌查緝到案。
犯嫌起初於警方查緝過程中原矢口否認有拿取被害人擺放在遊戲機台上的包包,以為不承認就能瞞天過海或遭到警方查緝,然殊不知難逃過蔡員的法眼,警方將調閱影像供犯嫌觀看後,立刻戳破犯嫌的謊言。
經查犯嫌沈○○(男性、年約58歲、犯有竊盜前科、嘉義縣人)於遭查獲後經比對確認果然為蔡員所調閱的監視影像之人無訛;犯嫌經查緝通知到案接受調查訊問坦承犯案不諱,並供稱係因為見被害人遺留包包忘記帶走而起了貪念,將被害人包包拿取得手後,攜帶到嘉雄陸橋下無人處把包包內錢財、物品等占為己有,並將被害人放置在包包內的智慧型手機丟棄在農田香蕉樹下,犯嫌經警方查緝到案後雖對自己的一時貪念起而向被害人致歉與感到非常懊悔,警方仍於將尋獲物品交由失主認領回保管後,將犯嫌案依涉嫌侵占罪嫌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竹園派出所所長呂坤林表示,對員警於受理民眾報案物品遭侵占後,在短時間內積極將民眾遺留物品尋獲外,另還將犯嫌繩之於法,認真積極表現表示嘉許與肯定;在此呼籲民眾為避免物品遭竊,無論是價值性較高或非有價值性的物品均應多花點心思妥適收好,勿有將隨意擺放的情形,致一不小心就容易遭宵小侵占(竊)取的情況發生,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