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尋獲迷失婦 警協助返家
【記者劉明吉/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巡邏警網人員於日前在中崙路處理交通事故時,發現事故一方孫姓當事人(41年次)竟為迷失婦人,由警方平安護送返家,深獲家屬感謝。
過埤派出所巡邏警員洪添丁與警員李安彬於上述時、地擔服巡邏勤務處理交通事故,詢問孫姓婦人姓名時,婦人向警方稱不曉得自己姓名及住家地址,此時員警驚覺此人應為迷失婦人,且婦人疑似相當地害怕,一直遠離員警並拒絕警方協助,哭訴著說我又沒做錯事,不要靠近我,員警見狀立即安撫婦人情緒,以柔性勸說的方式讓婦人卸下心防以利警方進行後續處理。
婦人身上有受傷情事,不論警方如何苦勸婦人先行送醫檢查,後續事項有警方處理沒問題,但其仍堅決拒絕送醫救護,警方遂扶婦人坐上警用巡邏車並將其交通工具(腳踏車)置於巡邏車後車廂內,載婦人於附近繞繞,所幸婦人還記得些許騎腳踏車經過之路線。抵達記憶斷片點後,警方立即查訪附近居民,終得知婦人住址後,平安地將婦人交予家屬照顧,並告知婦人於稍早前有與人發生車禍,且身上有受傷狀況,建議此刻出發就醫檢查,家屬當下向警方表達深深的謝意,警方也提醒家屬應多注意婦人動向,避免相同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