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大火燒毀23戶 縱火犯迅被警逮獲
〔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西區林森西路426巷7日下午2時42分發生火警造成23戶木造建築被燒毀,第一分局分局長顏榮泰獲報後,深表重視,立即指示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在嘉市警、消追查下,發現現場疑似有人縱火,正當警、消在現場查訪時,一名葉姓男子疑似縱火後又返回火災現場觀賞時,當場被其他住戶發現,葉男隨即被警、消人員帶回第一分局偵訊並坦承縱火之犯行不諱,且扣得他作案用衣服及打火機,全案訊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葉嫌向警方供稱,他因與同居人林女長期感情不睦,7日上午2人發生口角,下午越想越生氣,見同居人及小孩在2樓,於是在2樓將一些雜物推倒並持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威嚇林女後,就獨自1人下樓吃麵,惟見火勢引燃後,心想不對,又返回2樓救出同居人及小孩,一度想要拿滅火器滅火,然因現場是連棟式木造建築,火勢延燒迅速而作罷;經消防局動員22車73人救援,火勢仍持續往隔壁延燒,直至傍晚6點許才將火勢撲滅,本起火災計造成24戶木造民宅燒毀,僅一名老翁遭濃煙嗆傷,所幸送醫時無大礙。
第一分局分局長顏榮泰表示,維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為警察之任務,當人民有危險或困難需要協助時,警察必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期勉所屬警察同仁能夠本著為民服務的精神,做一位稱職的人民保母,也呼籲民眾有發生緊急事態或困難時,應當立即向警方求助,否則延誤造成意外,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