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106年度警用機車授車及校閱儀式
(記者黃秀卿/南投報導) 南縣轄區幅員遼闊,地處中央山脈邊緣,道路狀況多屬崎嶇山路,車輛極易耗損,尤其每到颱風季節,山區部落災害事件發生頻仍,為因應緊急救難任務及各地區治安維護,亟需汰舊換新警用機車,依現行規定巡邏(偵防)機車使用年限6年,惟財政拮据,一時無法全面立即依照年限汰舊換新。
林縣長到任後,特別關心警察工作環境及裝備的完善與否,經常到基層分駐(派出)所為警察同仁打氣,所以指示財主單位,積極籌措財源,排除困難;本(106)年度額外編列購車預算新臺幣1,000萬元,購置警用機車共計196輛(巡邏機車185輛、偵防機車11輛),有助紓解警用車輛老舊及不足的窘況,使警察同仁執法更能有效快速、機動打擊犯罪。同時為配合政府實施「節能減碳措施」,年度所採購的新車均符合環保署規定噪音及排氣審驗規定。
又因預算經費有限,警用裝備汰換不易,如何維護精良裝備、減少相關維護費用的支出,是警察局全體同仁今後應持續努力的方向。林縣長期許全體警察同仁們應有「保養重於維修、維修重於購置」的觀念,延長警用裝備的使用年限,常保裝備最佳狀態,增益員警執法安全性及機動性,達到警察維護社會治安之最終目的。圖/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