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未熄火人離去 巡警找回駕駛防失竊
〔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副所所長王豐耀及警員張嘉佑擔服106年09月22日巡邏勤務,於23時許行經轄內垂楊路與融和街口時,發現有輛自小客車未熄火,車上沒人且鑰匙未拔,員警立即下車察看。
警方先透過警用小電腦M-POLICE確認非失竊車輛後,因周遭商家已關門,無法一一詢問是否為顧客車輛,為避免汽車遭竊,除將該車熄火外,拔下車鑰匙上鎖並在擋風玻璃留下字條載明員警姓名及派出所地址電話供駕駛人來所認領,員警離去前研判駕駛人可能在網咖內故先前往鄰近網咖試著找尋駕駛人,在門口先碰見19歲張男復又找到正在電腦桌前聽音樂的19歲周姓車主,得知周姓車主駕車載19歲張姓友人前來網咖下載音樂,獨留張姓友人在車上等待,孰料周男一去數十分鐘使張男不耐久候下車找人卻疏忽車子仍發動中未熄火,周男及張男對自己疏忽行為感到不好意思,幸虧警方協助將車熄火並代保管鑰匙讓愛車免於遭竊,由衷稱讚警方熱心為民服務。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所長羅寁驊表示,提醒民眾騎乘機車或駕駛汽車千萬別忘了拔鑰匙而讓宵小有機可乘,造成自身的損失,警察同時秉持「效能」、「專業」、「熱枕」一貫為民服務理念,在民眾有困難時竭盡所能給予關懷和協助,讓民眾都能感受到警察的用心和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