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警查獲撿拾漂流木變賣男子 – 天天上新聞
圖文:和平警查獲撿拾漂流木變賣男子。(記者王炎輝攝影)

和平警查獲撿拾漂流木變賣男子

(記者白信東、王炎輝/台中報導)

臺中市大安溪因連日豪雨過後出現漂流木,朱姓男子未經許可前往河床內撿拾肖楠漂流木,要將它製作成佛珠後變賣,於得手騎機車載運漂流木返家途中,因遇到員警路檢被發現可疑,員警尾隨攔查發現,現在佛珠沒做成,反被依竊盜、違反森林法罪嫌移送法辦。

住苗栗縣卓蘭鎮51歲的朱姓男子,趁著豪雨過後溪水挾帶而下漂流木,日前上午騎機車到大安溪河床內撿拾珍貴漂流木,要製成佛珠後再變賣,朱男在河床內發現1塊重達22公斤的肖楠木,以自備大型飼料袋裝著,後放在機車踏板上要載返家,途中遇到雙崎派出所員警執行路檢勤務,因發現該載運物品可疑,尾隨至白布帆橋時攔查,經翻開袋子當場查獲該肖楠漂流木,警方詢問時,朱男表示是要將該漂流木製作成佛珠後再變賣,但現在佛珠沒做成,反而被查獲移送法辦。

圖文:和平警查獲撿拾漂流木變賣男子。(記者王炎輝攝影)
圖文:和平警查獲撿拾漂流木變賣男子。(記者王炎輝攝影)

和平警分局長高誌良表示,本案經林務局派員到場勘驗,認定該漂流木為一級木肖楠,全案將朱嫌依竊盜及森林法移送法辦,並呼籲民眾在颱風或豪大雨過後,河床周邊常有漂流木,未經許可撿拾漂流木是違法行為,切勿為一時之貪念而觸法;另因森林法105年修正後不但刑責加重,更能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犯罪工具沒收,請民眾勿以身試法,警方也會將水域巡邏列為重點。

圖文:和平警查獲撿拾漂流木變賣男子。(記者王炎輝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