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3戶欲追回停車代金 都發局:起造人之抉擇、行政程序已終結
(特派員孫崇文/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蕭隆澤昨日於議會質詢時表示,潭子都市計畫內臨人行步道申請建照案件,合併前無繳交停車代金問題,為何合併後須繳交代金?都發局表示,議員所指的3戶個案,在去年潭子都市計畫通過前,以繳納代金方式取代附設停車空間,是起造人的選擇,政府依此規劃發給建照,行政程序已終結,相關代金業已全部繳入市府公有停車場作業基金,統籌集中興建或購置停車空間。
都發局表示,潭子都市計畫通過前,該建築基地因臨人行步道,車輛無法通行,可依「台中市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規定,應附建法定停車空間數量在5輛以下者,因都市計畫限制車輛無法通行進入者,可由起造人申請以繳納代金,替代應附建法定停車空間。
都發局說,議員所提個案之起造人已辦理繳納代金代替應附建的法定停車空間,政府因此發給建照,是依據當時法令所作成的行政處分,與且行政程序已終結,相關代金於102年及103年也已全部繳入台中市公有停車場作業基金內,用於統籌集中興建或購置停車空間。
而議員張雅旻則以另個個案質詢表示,民眾依法申請廠房新建工程,並經都發局於106年3月核發建照執照變更設計,但今年5月1日都發局抽查認為其「未依建築線指示內容退縮建築線」而停工,原因為何?
都發局回應,抽查時因對面臨道路寬度的留設有所疑義,所以列為缺失項目,後經過建築師提出疑義並經都發局釐清相關法規後,已解除列管復工。
市議員張芬郁在質詢時表示,台中市列管921倒塌建物20處,在都發局努力之下,其中3處已完成重建,3處進行重建作業中,另14處的進度為何?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因為重建條例已失效,相關法規回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此條例在非都市計畫區又行不通,導致重建困難。目前的案子遇到的狀況都是大社區倒塌,而進行重建的要求是以整個社區當母體,整合上相當困難,都發局將與中央協商,請求在集合住宅住戶比例上提供較大彈性,在整合上會比較容易;另一方面是請中央政府再撥重建基金,先重建,再逐一處理房舍問題,應該是比較可行的方向。
市議員陳成添則表示,台中高農(興大附農)校地興建市府第二辦公大樓一案,市府也應與學生協商。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因教師與學生對土地有情感,市府將持續以照顧高農學生角度思考,再提方案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