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漁還湖讓微山湖更清澈 – 天天上新聞

退漁還湖讓微山湖更清澈

《 中國漁業報 》( 2017年04月24日 02 版) 吳思強、李勇報導

編者按:攬千年大運河入懷,擁黃河母親入夢。這是亞洲唯一的河湖交融型濕地。一把土琵琶,彈唱著中國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調水節奏。滿船荷花香,將那段紅色的歷史和漁家文化承載。退漁還湖,讓水質更清澈。深入微山湖濕地,才看得清中華民族文明的源遠流長。

春意盎然的四月,記者帶著一份久違的親切感和採訪使命感,走進中國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微山湖。看到這裡煙波浩淼、水鳥歡鳴,微山湖第五屆放魚節正在緊鑼密鼓地展開。因湖設縣、以湖得名的山東省濟寧市微山縣,以精心守護碧水清波勝黃金的生態文明理念,正成就用清水築夢、蓄勢騰飛的發展新優勢。

第一要務,從“醬油水”到一湖清水

“上世紀80年代,微山湖污染最厲害的時候,湖水就是醬油色,水面時常泛著白沫和嗆人的氣味,水草不生、魚蝦幾乎絕跡。”當地的群眾談起那個年代的大湖,話語間流露出一種悲愁和無奈。的確,據資料顯示,上世紀70年代以來,工業廢水、生活廢水、醫療廢水、船舶廢水源源不斷流入南四湖。53條河流沿河的排汙企業達到4000多家,每天54萬噸工業廢水、14萬噸生活污水排入南四湖。”就是這樣的一個備受污染、奄奄一息的大湖,終於在2002年,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啟動後,開始有了生命轉機,在歷經8年的努力後,生態環境終於實現大逆轉,魚蝦開始變多,湖水逐漸變清,碧波蕩漾的微山湖再次成為日出鬥金的“聚寶盤”。

為確保南水北調水質達標,微山縣把治水作為第一政治要務,成立了最高規格的生態建設領導小組,在治理污染源上開始了“壯士斷臂”的行動,曾是微山縣第二利稅大戶的微山湖煤電公司,2007年實施了全國小火電第一爆。由此,微山縣拉開了取締微山湖周邊污染源的大幕,泰達煉鋼生產線、微山縣水泥廠、微山造紙廠、化肥廠等8家支柱企業先後被拆除,全縣先後取締淘汰落後產能企業38家,並將有污染風險的專案全部拒之門外。在對排汙企業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時,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累計投入近10億元,建設日處理污水4萬噸、生產回用水兩萬噸的城市汙水處理廠及配套工程,建成企業汙水處理工程38個,形成日汙水處理能力22.5萬噸,實現了縣域污水全部處理並達標排放。微山縣還開創性地通過生態方式治理微山湖。2005年,開始建立環微山湖生態圈濕地帶,通過自然生態濕地淨化,達到水質改善的目的。為保護占全縣總面積2/3的微山湖水質,微山縣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始終堅持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的原則,沿湖15公里內不上有污水排放的專案。同時,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發展和低水準重複建設,對污染物超標排放、出境河流斷面水質不穩定達標的鄉鎮,實施嚴格的區域限批。同時,下大力氣加快結構調整,淘汰落後產能,陸續關停造紙廠、化肥廠、水泥廠等20餘家規模以上企業,不斷優化和提升船艇修造、水產品加工、機械製造等傳統產業。從“醬油水”到清水走廊,讓人感受到微山人壯士斷腕治汙的魄力,也看到國家東線調水和淮河流域治汙的大環境為微山湖“死而復生”帶來的全新契機。

撤網限養,從“以水養魚”到“以漁淨水”

1266平方公里的微山湖,發展漁業的優勢得天獨厚。然而,“亂圈亂圩、無序無度”曾是微山湖的一段辛酸史。長期“蠶食”微山湖的開發行為,造成大湖水域嚴重萎縮,煙波浩淼的微山湖被密密麻麻的養殖設施佔據,大湖只留下一條窄窄的航道,“活水”變成了“死水”。

為確保一湖清水,微山縣抓住南水北調的機遇,建設性地首次提出對湖泊進行功能區劃,實行劃“生態圈”紅線管理制度。2012年由濟寧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規劃期限截止到2020年的《南四湖漁業功能區劃與漁業養殖總量控制規劃》劃定常年禁漁區10萬畝、生態恢復區65.5萬畝、生態養殖區38萬畝。養殖總量控制規劃為南四湖生態養殖區內分別規劃網圍養殖生態蟹區10萬畝(該區實行輪養輪休,每年實際養殖面積不超過5萬畝),非投餌性網箱養魚區3萬畝和湖濱池塘生態養殖區25萬畝。根據倒逼漁業轉型升級“不容商量”時間表,採取一線宣傳與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嚴防死守功能區劃“紅線”,累計清理規範網箱近10萬畝、網圍30萬畝,規劃養殖區內保留非投餌性網箱2.42萬畝、網圍3.1萬畝,實現了南四湖漁業的生態化轉型和湖區保留3萬畝網箱、5萬畝網圍的限制性目標,從根本上扭轉湖泊多年來生態資源無序開發和過度索取的局面,結束湖內投餌性養殖無序、無度、無償養殖的歷史。同時,啟動了沿湖池塘改造工作,保證微山湖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三類水水質標準。隨著微山縣漁業養殖汙控工作的縱深開展,堅持向大湖以“人工補魚”的方式來修復生態,淨化水質。特別是大湖各種濾食魚類的增加,帶來了“放魚養水”、“以漁淨水”的生態效益,南四湖漁業捕撈總量逐年呈恢復性增長,一湖清水使久違的湖鮮美味再次回到老百姓的餐桌。

從無序無度的“靠湖吃湖”到依法有序的“生態養湖”,一湖清水在南水北調東線一期通水的“大考”中交出了滿意答卷。順應南水北調大勢,見證了湖區群眾“舍小家顧大家”的奉獻精神,15萬漁湖民親手拔掉了自家網圍,為“退漁還湖”作出了努力和犧牲。“轉型之痛”換來水清,魚鮮、蟹肥、鳥歡、遊人多的一幅生態畫卷。微山湖,從一個側面見證了人類從“征服自然”所付出代價到“與自然和諧相處”帶來的福音。

最嚴管湖,從單一護漁到共同護水

電了22斤魚,投3萬尾魚以補代罰,真是得不償失;兩人因污染微山湖環境被判刑,已是悔恨莫及。說起這兩起涉及微山湖生態的處理案件,真是大快人心。如今,南水北調使微山湖成為生態的敏感區和重點監控地區,一湖清水開啟了有史以來生態最嚴的管護期。

每年的3月1日~6月25日,南四湖及其貫通河道全面實施禁漁制度,堅持持續有效地恢復大湖生態。但受利益驅使,仍有個別群眾以身試法。2015年11月18日17時許,吳某某、姚某某夫妻二人在微山島水域常年禁捕區利用非法電魚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被韓莊漁政站工作人員當場抓獲,現場查獲電魚工具及漁獲物11公斤。微山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某、姚某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捕區使用禁用的方式捕撈水產品,屬於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告人自願購置3萬尾魚苗進行悔罪,並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和漁政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放生,恢復湖區生態。法院將此作為其悔罪的重要表現,納入量刑的重要情節,對二人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以補代罰案,是微山縣法院在湖上設立簡易法庭現場審理的一起禁漁期電魚案,也是全省首例採用生態修復機制審理的水產資源類環境刑事案件。

為了依法管理微山湖,微山縣檢察院和法院加大了對涉湖刑事案件的執法力度。今年1例剛剛結案的跨區域污染微山湖環境案的所有被告人均受到法律制裁。2015年,李超等人未經許可,在山東微山湖畔廠房煉鉛300餘噸,污染了周邊土壤及地下水。微山縣檢察院依法介入調查,並提起公訴,判處被告人孫清民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被告人曹守安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案件辦結後,該院檢察官及時和環保部門召開聯席會議,通報了案情,並向其發出了加強湖區水質生態資源保護力度的檢察建議,同時,對湖區周邊的小型加工廠聯合進行徹查,責令關閉污染環境的小型企業3家,確保微山湖水更綠、天更藍,確保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水質不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