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分局預防犯罪金『雞』報喜迎財神
(特派員林惠貞、陳笠洋報導)
霧峰分局呼籲:年關將屆,公司行號或民眾提領現金,應注意財不露白。對於提領大額現金,警方有提供護鈔服務,可逕洽當地派出所或各金融機構守望員警。對於地檢署、警察機關或醫療機構來電,以涉嫌洗錢或其他犯罪,要求監管帳戶或財產,請勿上當,這些都是詐騙手法;如有接獲不明來電、簡訊或LINE訊息,請詳加查證,並撥打165防詐騙專線洽詢,防止被騙。
為了讓民眾歡度春節,避免財物損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於106年1月19日至2月2日,展開「106年加強春節期間安全維護工作」,除戮力維護地區治安外,並於1月20日(星期五)16時,在臺中市大里區仁化路黃昏市場年貨大街,舉辦「金『雞』報喜,迎財神」預防犯罪宣導活動,透過直接走入人群之方式,將「防竊(扒)、防搶、防詐騙、防制酒駕及反毒」之預防觀念,宣導民眾周知。
為了加深民眾印象,現場擺設大型警察公仔,並委請大里區仁德里林志忠里長扮演財神,手持宣導標語,沿年貨大街各攤位,發送民眾印有預防犯罪文宣(品),讓民眾在採購年貨時,也能獲得預防犯罪資訊;里長林志忠更加碼發送紅包袋,以擴大宣導效果。
霧峰分局表示:為提升民眾犯罪預防觀念,已結合轄內各公司行號、機關、電視臺之跑馬燈、網頁,播放預防犯罪宣導短訊,時時提醒民眾預防犯罪觀念,讓民眾都能平安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