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兵分11路同步收網 聯手偵破商業詐欺集團
(特派員陳致愷報導)
雲林縣檢警昨(1)日大動作前往北、中、南多處掃蕩,順利破獲一個虛設行號之詐欺集團,逮捕以黄0龍(男、50年次)、陳0福(男、47年次)為首等共十名共犯,並起獲粗估市價達1000萬元等大批相關證物。
雲林地檢署義股檢察官梁義順於昨(1)日指揮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一隊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第一隊在臺北市中山區、彰化縣彰化市、員林市、田中鎮、社頭鄉、秀水鄉、福興鄉及臺南市安定區等處所,將該詐欺集團黃姓、陳姓主嫌與旗下成員、公司人頭、載貨司機等10人查獲到案,現場並查扣現金、壯陽藥、減肥藥、LED燈管、燈泡、堆高機、手推車、杏仁粉碎機、雙氧水、磷酸、病床腳輪、活性碳、片鹼(氫氧化鈉)及交通工具等大批證物。
據雲林縣警局表示,黃姓、陳姓集團主嫌於104年初在雲林縣斗六市文化路設立人頭公司「德宏實業社」、「尚德特殊生物培植中心」,嗣後又在彰化縣社頭鄉及臺南市安定區設立「龍立銘實業有限公司」,並使用假姓名向各類廠商大量進貨,開立空頭支票惡意倒閉,詐騙金額達512萬元,退票金額達758萬元,被害人於今年5月間求償無門後集體向檢警提告,由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梁義順受理後指揮本局刑警大隊偵一隊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第一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該集團犯罪手法係以人頭申設公司行號及請領銀行支票後,先以少量之現金或現金票(短期內兌現之支票)向廠商定貨,俟取得廠商信任後,即開始大量下單進貨,並與廠商約定以月結或開立1至2個月票期之支票方式訂貨,商品種類遍及各行業,包括豬肉、食品原料、各類五金、茶葉菸酒、裝潢木料、地板、家具、燈飾及化工原料。該集團取得貨品後,於支票到期日前即人去樓空,連聘請之員工都受騙,領不到薪水。該集團詐騙得手後再以低於市場價格銷贓牟利,本案歷經數月偵查後,發現該集團撤離斗六市文化路黑松汽水廠對面的人頭公司後,又前往彰化社頭地區如法泡製,準備再大撈一筆,為避免再有無辜商家受害,遂於昨(1)日動員50名警力兵分11路同步執行收網。
本案黃姓、陳姓主嫌到案後均坦承以人頭申設公司詐騙國內廠商,全案警訊後依詐欺罪嫌將該集團成員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進一步偵辦,專案小組亦將擴大清查相關被害人,並與受騙廠商聯繫到場領回受騙商品。
雲林縣警局局長黃明昭呼籲,如有曾經遭受該集團詐騙之廠商、民眾能盡速與本局聯繫,本局將依法辦理發還,減少民眾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