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擴大交通取締目的 屏警局澄清僅針對重大違規 – 天天上新聞

議員質疑擴大交通取締目的 屏警局澄清僅針對重大違規

(特派員陳致愷報導)

屏東縣議會今(17)日有議員質詢屏東縣政府警察局105年度交通違規罰鍰收入,質疑縣府是否為了增加收入將擴大交通違規取締。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今日即澄清表示,警方為維護民眾交通安全,主要針對易造成嚴重車禍事故的重大違規加強取締,絕非如議員所稱為了增加罰鍰收入。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以今(104)年為例,截至9月止,縣警察局告發交通違規約達18萬件,實收裁罰收入為1.5億,屬於惡性重大交通違規的件數約為11萬件,其中取締裝載砂石違規計966件(0.8%)、酒後駕車3,634件(3.3%)、超速81,502件(74%)、闖紅燈22,324件(20%),實收裁罰收入約為1.05億元,占整體罰鍰收入的70%,可見並無為歲入任意增加取締的情形。

另外屏東縣警察局統計今(104)年1至9月份,告發酒後駕車的違規有3255件,依酒駕行為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交通裁罰每件4萬元計算,造成違規歲入約新台幣1億元的短絀。

屏東縣警察局更強調,絕無為增加罰鍰收入,任意要求員警增加開單的情形,警察局均針對易造成嚴重車禍事故的重大違規加強取締,如酒後駕車、超速、危險駕駛(飆車行為)、闖紅燈、超載等違規行為,要求員警執法,目的在防制車禍事故的發生,以期能創造屏東縣民優質並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