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警偵破「發財車」連續竊案 受害農民深表感激與肯定

(特派員陳致愷報導)

屏東縣境內自今(104)年10月間陸續發生數起「發財車」遭竊案件,受害的農民皆表示苦不堪言、十分無助。屏東縣警察局局長方仰寧獲悉,對此非常重視,旋即指示刑警大隊針對失竊車輛流向積極偵辦。

刑警大隊長洪松田接獲指示後立即指派刑警大隊肅竊組與里港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縣內逾百支公、民有監視器,逐一比對清查後,發現有多輛行駛中之同款貨車其發照年份與車身現況明顯不符,可能遭到俗稱「借屍還魂」之套裝車輛手法,復查車輛雖屬不同車主但卻均駛入同一水果批發商所有之倉庫,經埋伏後,見時機成熟於本(11)月3日12時前往屏東縣高樹鄉清查,順利查扣嫌犯廖○榮(本案主嫌、多項竊盜前科)、劉○鳳(故買贓物)等2人,及查獲失竊自小貨車3輛、號牌6面等證物。

據警方表示,本扣案車輛均為遭變造之失竊車輛,經過調查該集團以黃姓男子為掮客,四處藉機認識老舊小貨車車主,並積極遊說能以低於市價之價格將車輛整理的煥然一新;待生意上門後再由黃姓男子將送修之車輛交予廖嫌,由廖嫌竊取民眾停放於路邊未上大鎖之車輛後,變造車身及引擎號碼,完成後再將車輛交還車主,並收取新臺幣5至6萬元之維修費。廖嫌等人做案手法,有別於以往以事故車借屍還魂的手法,而是先找到有意整修車輛的車主後,再行竊取車輛變造,做的幾乎是無本生意,連以往收購事故車車籍的錢都省下來,近乎真正的無本,但苦的卻是「發財車」被偷而無法生財的農工行業民眾。

而本案故買贓物的劉嫌,係經由黃姓男子介紹後,除將自己車輛1輛由廖嫌變造外,更由廖、黃二人交付兩輛俗稱AB車之套裝車輛,當警方通知車籍所有人前來調查時,2名車主方才得知自身所有的車輛竟有分身,感到非常詫異;劉嫌除省下修車費用外,更因所使用之2輛車冒用他人車籍料,每年更連汽車牌照稅及燃料費等稅金都省了,萬一發生交通事故時,只要逃離現場,更能將事故責任轉嫁被盜用車籍之民眾,行徑非常惡劣。

全案訊後警方將廖嫌等人依竊盜、贓物、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清查經廖嫌變造後之其他贓車流向及其他共犯。

遭竊車主經通知前往認領車輛時,對於警方能找回賴以為生之生財工具均深表感謝,被害車主表示:遭竊車輛雖僅為價值3、40萬元之貨車,不若百萬名車高價,但卻是他們賴以維生的工具,1輛車的車價,可能需要1年辛勤的工作且還要無風無災才能攢得購車費用。

偵辦本案專案小組員警表示,偵辦各類汽車案件迄今,此次明確感受到這些從事農工行業的民眾對於能尋回遭竊的生財工具,欣喜程度更甚於已往警方查獲高價名車的車主。對於能夠尋回民眾賴以為生的「發財車」,雖然只是被害人的一句「謝謝」,但警方看到「尋回發財車、農民樂開懷」的景象,身為農業大縣的屏東警察,莫不感到萬分欣慰。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方仰寧表示,自上任以來除恪遵縣長潘孟安「安居樂業」理念,更要求所屬應有「保靖安民」的理念、營造一個能確保縣民永保安康居住環境,對於攸關民眾財產安全的民生竊盜案,不分案件大小、不論被害人身分,均要求所屬積極偵辦;另一方面也懇切呼籲民眾,購買二手車輛或是送修車輛時,應慎選具優良商譽的車商或汽車修理廠,以避免誤購贓車或送修後遭變造為「借屍還魂」之套裝車,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