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柏雅議員辦公室9月8日新聞稿】 破表的布氏8級病媒蚊指數區里竟曾在7月出現於松山區! 北市府到9月2月前是不知道!? 還是故意給議員錯誤資訊?
5-6 月病媒蚊密度就在北市惡化蔓延了
為什麼不照 SOP 通知里長? 為何不依法讓市民提早防範?
從 6 月到 8 月中旬一個新聞稿也捨不得發,是什麼開放政府?
北市府提供登革熱病媒蚊調查是把人命當兒戲嘛? 數字變來變去
北市府 9 月 2 日提供給周柏雅議員辦公室有關今年 1-8 月北市病媒蚊密度調查資料關於布氏指數達 3 以上之區里資料,其回覆內容竟與數日後的相同資料不同!明明先前的資料僅僅只有 24 個里達 3 級以上,且僅有一里不在大安區,但數日後的相同資料卻增為 36 個里達 3 級以上! 幾天就多出 12 個里淪陷:連中山、內湖、松山都有區里達到 3 級,甚至 7 月份松山區中華里曾高達 8 級以上的恐怖指數!而且衛生局連提供9月7日給媒體的資料也跟衛生局官網資料不盡相同。
周柏雅議員痛批,連病媒蚊集中區里清單都還要等議員索資才要彙整與檢視統計數字是否正確,且短短數日內就有哪麼多版本,這顯示北市府根本對疫情沒有確切掌握,連作戰最重要的「知己知彼」-病媒蚊在哪裡的資料,都那麼亂了,還談什麼登革熱大作戰?
可惡!
北市病媒蚊指數明明 5-6 月就迅速惡化了,市府卻惦惦好幾個月不主動公告或發新聞稿提醒市民早點加強戒備!從北市衛生局 9 月 8 日提供今年 1-8 月登革熱病媒蚊密度調查更新版可以看出來今年 1 月北市被調查的 68 個里,沒有任何密度為 2 級的里。
但是 5 月中山區竟出現指數為 4 的里,且大安區有 21 個被調查但就有 4 個里出現 3 級指數。6月北市密度達 2 級以上的里就有 34 個,比 5 月的 15 個里 2 級以上,多出一倍! 大安區的病媒蚊指數達 3 級的里從 5 月的 4 個迅增為 13 個! 顯示 5 月份就算按照北市登革熱 SOP 去處理降低病媒蚊密度的措施根本無效!
根據衛生局 9 月 8 日資料顯示甚至北市7月份松山區中華里曾高達8級以上的恐怖指數!而登革熱是國家法定第 2 類傳染病,北市衛生局居然不照法律規定通報公告等 SOP 處理,許多里長根本不知情甚至連消毒通知都沒收到,更別提衛生局是遲至 8 月底南部疫情大爆發後才發新聞稿宣導北市市民。今年 5-6 月大安區 3 級病媒蚊里,到了 7-8月還是在 3 級病媒蚊名單中!
大安區有的里 7 月份 3 級, 8 月份卻惡化為 4 級!(5 月/6 月黎元里曾 3 級但 7 月初還是 3 級; 群英里 7 月 3 級, 8 月卻到 4 級) 且從大安區的病媒蚊指數 5-8 月來看,噴藥似乎只是把病媒蚊趕到鄰近的里(如 5月份群賢里 3 級,但到了 7 月換成隔壁的群英里是 3 級了!) 8 月 23-29 日第 35週調查大安區的 8 個里中還是有高達 6 成以上有 5 個里在衛生局管制最高級的 2級指數以上!
為什麼不依法規行政? 民眾的生存權益在哪裡?
而且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登革熱防治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件作業程序第一點規定:「臺北市登革熱密度調查抽查業務(布氏指數調查業務),由本市市立聯合醫院疾病管制院區、各區里長或里幹事、本府環保局所屬轄區清潔隊一同至欲調查的里別,進行密度調查五十戶,並予市民登革熱衛教宣導。」;如果北市府有照法定傳染病的通報公告去提醒市民及早做防範,里長還會到 8 月底都對自己的里曾經幾度列入管制級數都不知情嗎?甚至連消毒通知都收不到嗎?
且依作業程序第四點的處理程序亦規定:
(一)疾管院區於登革熱流行季節或非流行季節進行病媒蚊密度調查(布氏指數)最低需求里次,由疾管院區每個月排定行程進行例行調查。
(二)密度調查(布氏指數)為二級以上之里次,由疾管院區通知里長督促里民改善,並於一週內複查。傳染病防治法第 16 條亦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於轄區發生流行疫情或有發生之虞時,應立即動員所屬各相關機關(構)及人員採行必要之措施」,但是北市府有依規定行事嗎?難怪病媒蚊孳生熱點都無法改善,從大安區個別里一再發生指數 3 級盤旋數月不降就可以知道北市府不依法行政帶給市民生命有多大威脅了!
調查為什麼不採隨機? 抽樣偏誤1-8 月份的抽查次數,大安區就抽了 210 次,占 17%,抽樣母數比其他行政區都還要高出一倍以上,還比確診病例個案最高的士林區 126 次還高出 67%,無怪乎大安區的布氏指數三級以上的里數最多! 市府連抽樣資料都如此偏誤,是要反映什麼公家資源分配正義?
所謂的開放政府,最基本的就是資訊公開透明,換了市長就是不希望政府該公開的資訊遮遮掩掩何況這是人命攸關的重大法定傳染疾病資訊耶! 如果連市民生存基本款的-環境衛生安全的病媒蚊資料與撲滅資訊都提供的顛三倒四,掌握不到即時要命資訊,北市府還侈談什麼「宜居城市」、「智慧城市」?柯市長不要把開放政府當口號,先給市民基本款安全保障吧!
補充資料:
(1)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登革熱防治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件作業程序第一點規定:「臺北市登革熱密度調查抽查業務(布氏指數調查業務),由本市市立聯合醫院疾病管制院區、各區里長或里幹事、本府環保局所屬轄區清潔隊一同至欲調查的里別,進行密度調查五十戶,並予市民登革熱衛教宣導。」;第四點的處理程序亦規定:(一)疾管院區於登革熱流行季節或非流行季節進行病媒蚊密度調查(布氏指數)最低需求里次,由疾管院區每個月排定行程進行例行調查。
(二)密度調查(布氏指數)為二級以上之里次,由疾管院區通知里長督促里民改善,並於一週內複查。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不配合改善住家孳生源,則由疾管院區開立傳染病源改善通知單(如附件);若配合改善住家孳生源,由疾管院區於一週內進行複查。(三)當密度調查為三級(含)以上之里次,由疾管院區進行違規事實拍照,並通知本局依下列程序處理。
1.由本局疾病管制處通知本府環保局,由該局移交轄區清潔隊進行噴藥消毒及必要時進行稽查告發。
2.疾管院區將改善通知單以直接送達或郵務送達或由里幹事送達至義務人,若無法確實送達義務人,則透過「地政整合資料庫查詢系統」查詢義務人資料。」規定北市府的主管機關要通報里長各里的布氏指數,也要與里長一同進行。可是臺北市政府的區公所與衛生局竟然都沒有告知里長,也沒有與里長協力作好登革熱的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