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積極查證 協助精障女返家
(記者陳詩沛/台南報導)
日前大橋派出所警員黃柏霖、李亞恆,於08月16日20至22時擔服巡邏勤務,在20時13分接獲值班通報於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號○○餐廳有一精神狀況不穩定年約30歲之女子,穿著黃色衣服,躲在餐廳廁所裡,拒不離開。黃等2員立即前往現場查看,餐廳員工表示,該女子行徑怪異,於餐廳門外徘徊,一直喃喃自語,疑似精神異常,徘迴約30分鐘後進入餐廳直接走到廁所內拒不出來,故員工報警處理。黃等2員為調查該名女子年籍資料,在餐廳員工陪同下進入廁所內,但該名女子口中喃喃自語,無法正常對話,幸而同仁曾處理過該名女子案件,因而立即請值班同仁調閱舊檔核對,經比對後,查出該女子名為曾○○(75年次),患有中度精神障礙,黃等2員隨即聯絡曾女母親,焦急的曾母接獲警方通知後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立即趕至現場將曾女接回,曾母到場表示曾女當日下午13時許即走失,卻四處遍尋不著,幸而在警方之協助下順利尋獲。對於警方之協助至為感激,本案黃等2員接獲報案鍥而不捨進行查證,讓曾女順利平安返家,為民服務的精神值得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