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區監理所將實施停車收費 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 提升公共停車資源 – 天天上新聞

高雄區監理所將實施停車收費 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 提升公共停車資源

【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區監理所為提高洽公停車場的有效使用率,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預計將自112年9月起,參考高雄市路邊停車收費之費率,實施停車收費管理。期望以「有效管理、合理收費、滾動檢討」為原則,透過使用者付費,讓有限的公共停車資源,被有效合理的運用。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表示,停車場委外收費管理是依照財政部函示,基於公用財產依法管用合一,中央政府各關學校應因地制宜就停車場訂定管理辦法,並視個案狀況強化土地管理。因此,收費停車場相關建置方案及收費方式乃依循相關規定辦理,相關作法絕對合於規定。

高雄區監理所特別強調,停車場收費作法是參考並借鑒全國公家機關實施成效良好之經驗,正規劃汽車停車位169個、機車停車位370個,總計539個收費停車位,提供給民眾洽公使用。另外,參考高雄市政府路邊停車收費標準,訂定汽車停車第1小時內免費,1小時以上,每30分鐘15元,單日最高120元;機車停車15分鐘內免費,15分鐘以上,每6小時計費1次,每次收費15元,單日最高30元,另考量洽辦業務需頻繁進出監理所之業者,經尋求得標廠商理解,並獲同意未來將提供更優惠月票降價制度供有需求之業者或民眾申請。

李瑞銘進一步說明,該所洽公停車場長期以來一直有違停車輛占用問題,導致僧多粥少、一位難求,屢遭監理所洽公民眾反映。因此,為了維護停車秩序,依據停車場管理要點進行張貼公告並通知車主駛離,其中有許多為無牌車無處通知,需另雇用拖吊車移置占用之車輛,然而這種嚇阻效果有限且浪費公家行政資源,因而研議收費機制,並公開標租由專業廠商辦理收費經營。後續停車場將分為三個區域,其中第一及第二停車場靠近辦公大樓,主要供洽公民眾使用,而第三停車場除供員工停放亦開放民眾使用。

停車位是有限的資源,高雄區監理所呼籲民眾勿隨意占用停車位,以免影響其他民眾的洽公停車權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高雄區監理所,將由專人提供進一步的說明和正確資訊。(圖/高雄區監理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