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 趴趴走溜至舞廳消費 – 天天上新聞

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 趴趴走溜至舞廳消費

【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從事遠洋漁業捕魚工作的黃姓男子(50年次),本(7)月7日作業完畢跟隨漁船返國,按規定須在三民區的住處居家檢疫14天,至7月21日解除,未料黃男在今(17)日凌晨3時許,找了1名友人一同前往新興區七賢二路「美○華舞廳」消費,遇新興分局執行擴大臨檢盤查,查出黃男違反居家檢疫的規定,新興分局蒐證後,相關資料移轉區公所陳報衛生局依規定裁罰。

今(17)日凌晨3時20分左右,新興分局執行易滋事場所之擴大臨檢勤務,在新興區七賢二路「美○華舞廳」包廂內盤查客人身分時,赫然發現警用電腦上出現黃男是被註記為「居家檢疫」的人士,而且當下現場黃男並無戴口罩,同時還發現該包廂內女服務生也未戴口罩;女服務生一聽到黃男為居家檢疫人士,先是愣了一下,隨後神情緊張地趕緊帶上口罩。警方要求黃男等一行人確實戴上口罩,並規勸黃男,「既然是居家檢疫的人士,就不該到處趴趴走,恐會造成傳染他人疑慮」,同時命令黃男趕緊返家,不要再離開住居地,同時也呼籲黃男同行友人,做好健康自主管理,配合衛生機關的建議,確保自身健康。另外,本分局也要求該舞廳要確實落實自主防疫管理,嚴格要求消費者正確佩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善盡管理責任。

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檢疫者,如有擅自外出、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罰鍰。新興分局表示,本案查獲黃男當下現場錄影音蒐證資料已經整理齊全,將通報新興區公所循民政系統報請衛生機關依法裁罰。呼籲居家隔離或檢疫的民眾務必配合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害人害己,共同維護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