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為脫逃拒捕衝撞 警強勢執法開槍制伏 – 天天上新聞

通緝犯為脫逃拒捕衝撞 警強勢執法開槍制伏

【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偵查隊、文山派出所於108年3月8日,短短一日內竟連續接獲2起汽(機)車竊盜案,疑似為同一名男子所犯,案經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後,發現該男子係騎乘自行車前往鳳山區北榮街61巷內竊取重機L**-***,隨後於轄內四處巡視找尋可下手之目標,後於同(8)日在鳳山區鎮北北巷內發現未拔鑰匙之大貨車V*-***,即夥同同案共犯予以竊取;經相關資料分析研判,警方鎖定通緝犯洪○宏涉有重嫌。

警方逮捕洪嫌【圖/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洪嫌【圖/翻攝畫面】

警見時機成熟,埋伏於洪嫌可能出現之地點,發現後即尾隨洪嫌駕駛之車輛D*-****駛進鳥松區澄清路巷底,並以偵防車攔阻其去向,於員警下車表明身分,示意其接受盤查之際,洪嫌竟頑強抵抗,為求脫逃,以其駕駛之自小客D*-****連續多次倒車衝撞員警及警用偵防車,但最後仍不敵鳳警強勢執法,予以開槍射擊洪嫌駕駛車輛之輪胎後,將洪嫌拉出車輛壓制在地,逮捕到案,另於現場查扣T字板手3支、手機2支、吸食器1組、吸食器4支、無線電2組及安非他命3包(總毛重3.74公克)等證物。

警方搜索畫面【圖/翻攝畫面】
警方搜索畫面【圖/翻攝畫面】

全案經詢洪嫌坦承不諱,依竊盜、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棄損壞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歸案;另經檢方訊後,經法院裁定收押。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應加強自身防竊意識,「車內不留貴重物,小偷不會來光顧」,並於下車時應隨手將車鑰匙帶走,切勿將貴重物品置放車內,以免成為竊賊下手目標;如遇有可疑人事物,請撥打110報案,或立即向派出所反應,切勿因一時大意而讓竊嫌有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