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不識貨丟了高價攝影機 – 天天上新聞

慣竊不識貨丟了高價攝影機

(記者陳信宏/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44歲林姓慣竊,日前於烏日區慶光路撿拾資源回收時,竟將第三河川局價值新臺3萬5000元,取締亂倒垃圾的攝影機及監視器主機竊走,因變賣不到金錢,隨意丟棄找不回來了,第三河川局發現監視器主機失去回傳訊號,前往查看發現遭竊,警方獲報後經調閱監視器並積極訪查,循線發現林姓慣竊涉嫌重大,日前通知他到案說明,林嫌坦承偷竊不諱,警方在日昨調查完畢後依竊盜罪嫌把林嫌函送台 中地檢署偵辦。

烏日分局五光派出所警員陳明傑在3月27日9點40分,接獲報案在烏日區慶光路攝影機及監視器主機遭竊,竊嫌因拉斷電線時造成主機失去回傳訊號,第三河川局前往查看發現遭竊,警方獲報後積極調閱監視器,發現竊嫌右肩有明顯刺青俗稱”五毒”圖騰,查出44歲之林姓慣竊涉嫌重大,日前通知他到案說明,林嫌坦承偷竊不諱,警方5月8日調查完畢後依竊盜罪嫌將林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竊取攝影機及監視器主機的林姓男子有竊盜、毒品等前科,平時以撿拾資源回收為生,當天發現偏僻的路旁竟有攝影機及監視器主機,就動手拔起攝影機及監視器主機,打算拿到資源回收場賣個好價錢,但後來認為那個賣沒錢,就將它隨意丟棄,以為沒事了,想不到卻被警方循線查獲,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歹路不可走!

監視器業者表示,林姓竊嫌竊走的攝影機及監視器主機是第三河川局用來取締亂倒垃圾的,價值約新臺幣3萬5,000元,因屬於隱藏式攝影機,機身小重量輕,如果沒拿到專業收購的銷贓管道去賣的話,是無法賣到好價錢,林嫌僅拿到資源回收場變賣,就是依”斤”計價了,賣不到錢,就將它視為垃圾隨意丟棄,痛罵竊嫌:『真是太不識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