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區監理所寄發逾期檢驗違規日期錯誤通知單說明 – 天天上新聞

臺北區監理所寄發逾期檢驗違規日期錯誤通知單說明

【記者宋仁傑新北報導】臺北區監理所於104年8月14日寄發一批車輛逾期檢驗違規通知單,於104年8月17日發現有部分通知單違規日期為104年7月32日,經該所查明係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自104年7月1日起施行新規定,因電腦程式設定不完備致有995件類似該情形。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該錯誤違規通知單會撤銷,再重新印製寄發,但若在重新舉發前驗車則免罰,該所並對接獲錯誤通知單之民眾致歉。另臺北區監理所提醒民眾,為了行車安全,請汽車車主應依據行照登記之檢驗日期辦理檢驗,以維安全並免逾期受罰。